六个专项附加扣除在抵扣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申报和核算。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而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着不同的扣除方式和条件,具体情况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和核算。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个税专项扣除标准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500元定额扣除。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最后还要提醒大家,在享受六个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之前,需要仔细了解政策的具体申报和核算方式,并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入户核查。同时,在抵扣个人所得税时,还需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填写正确的税表和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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