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退或是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根据税法规定,在2021年年度终了之后,纳税人需要汇总一整年(也就是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的薪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收入总额。
退税一般是预缴纳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那么就有可能退税,有这么几种情况会生产退税:
1、纳税的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没有达到6万元。(平时要有预缴个人所得税)
2、纳税的年度综合所得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租房租房、赡养老人等,但平时的预缴扣款没有申报过。
3、年中没有就业、离职或是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那么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减除费用6万元、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这些属于中途没有完全扣除的在汇算中要扣除。
4、没有雇佣单位,但能获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等等。
「TA」文章来源网络AI辅助,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