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个人申报和代扣代缴相结合.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来讲,它分两种情况来处理。
2、对于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其个所税由其供职的单位代为扣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52号)第三十六条“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之规定,对条款中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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