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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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由国家划拨,销售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要符合三个条件:

  一、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

  二、年收入6万以下;

  三、购买人名下无房产。

  经济适用房在房产再交易、出租、抵押时会受到限制,变成商品房要补交10%综合地价款。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2、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3、日照的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8年以上,含本数,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不受此年限限制,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本数,女满13周岁、男满15周岁以上的异性,指父女、母子、姐弟、兄妹,同住一个房间的,其人均住房面积可放宽至12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按房改***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发生任何房地产买卖或其他产权转移行为。

4、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步骤,收入适中家庭的最佳选择

  经济适用房的发展历程酝酿时期:1991年经济适用房是我国在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早在1991年6月份,国务院就在《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 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的商品房,优先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启动、开建时期:1998年1997、1998年是房改的关键时期,也是房地产行业的起步时期,当时的商品房价格同以工薪阶层为主的中低收入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差距甚大。国家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启动市场消费,经济适用房于1998年适时推出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步骤因每地都不一样,所以我们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 朝向房屋的价格。具体的程序是: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购买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一、位置 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 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 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现在的工作或事业。 ▲二、户型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不追求大面积大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现时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厨卫、就寝、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 ▲三、合同及补充合同 按新《合同法》规定,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订全面。购房者应在充分了解和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有些经济适用房项目是某些单位自建房或联建房,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销售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情况、物业管理等基础上,仔细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项,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并注明开发商在每项违约时的惩罚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不要偏信广告宣传或是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否则后悔莫及。 ▲ 四、交房 房建好后,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和装修装饰等程序后便可入住了,在开发商交房时别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这过程的许多问题最好都一一搞清楚为佳。 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首次将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办法》还规定,此前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或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当地原有规定执行。

5、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4、未享受过其他规定的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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